控股,价格转移型贸易,遗产安排,知识产权保护,上市准备中的SPV(特殊目的公司),是开曼公司注册的主要动机。注册开曼公司对于中国客户来说,并不陌生。但由于成立的门槛比BVI稍稍高了一点,实际来注册开曼公司的客户仅为BVI公司的20分之一左右。开曼群岛沿袭了最早的离岸属地巴哈马的很多做法,在80年代开曼开始在离岸金融领域渐入佳境。开曼的公司与金融方面的法律几乎是为了离岸金融而生的,多年来和资本界的贵族们保持了神秘的默契,为资本的保密、自由、包装切割、升值提供了无以伦比的空间,被誉为“资本工厂”。正是因为这样,开曼成为少数几个在北美和亚洲的香港与新加坡可以上市的属地,同时受到全球的金融和法律人士的全力追捧。中国的多家海外上市企业也都在自己的离岸结构中拥有不止一家开曼公司。在返程投资和直接外商投资中,也有很多客户使用开曼公司做为控股公司对中国市场进行投资。
- 由于开曼政局稳定,没有外汇限制,不收直接税,并严格遵守金融保密法,该群岛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境外金融中心之一。
- 开曼豁免公司可免交公司税、所得税、利润税、资产税等一切税项,并且无外汇管制。
开曼群岛完全没有税收,无论是对个人、公司还是信托行业都不征任何税。所以开曼群岛被称为一个真正的税务避风港。开曼群岛在1978年获得一个皇家法令,法令规定永远豁免开曼群岛的缴税义务,目前这个法令继续有效。豁免公司还可申请一个20年有效的豁免证书更进一步保证其无须缴税的地位。没有利润税、财产税,唯一之税项为印花税,任何转让或按揭房地产均需缴付印花税。
- 保密性良好。开曼的税务免除公司与一个自然人享有完全相同的权利。免除公司必须每年提交年检报告, 但是年检报告中无须披露公司董事和成员信息。2001年4月,开曼政府颁布了新规定,要求所有公司向注册代理披露公司主要负责人、成员、受益人和授权人的信息。这个规定适用所有新公司,已注册的公司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有关信 息被视为商业机 密,受《保密关系维护法》管辖。因此任何人如果披露该信息或试图获取该信息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了该信息,将触犯刑律。
- 公司类型为豁免公司的名称无须用"LIMITED" (即“有限”)字样结尾
- 是加勒比海地区的主要离岸银行和金融中心。
- 受欢迎的互惠基金投资地。
- 注册开曼公司后可在北美和亚洲的香港与新加坡交易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