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全国性公司的登记注册提交的文件:
(1)全国性专业公司要提交国务院生产办公室的批准文件,大型综合性的和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全国性公司,还要提交国务院批准的文件;
(2)提交财政部或财政部认定的财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兼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司还要提交国务院出具的,公司兼有行政职能批件;
(5)提交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党政机关干部兼职和退(离)休千部任职证明;
(6)提交主管部门或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从业人员证明;
(7)提交公司的主要领导千部表;
(8)提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9)提交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出具的行业归口部门批件;
(10)提交专项、专营的审批部门出具的专项、专营批件;
(11)提交公司的章程。